甯夏開放大學銀川學院開放教育招生管理工作制度
根據國家開放大學和甯夏開放大學有關開放教育招生文件精神,爲做好開放教育招生管理的各項工作,制定本制度。
一、招生對象和條件
本科(專科起點):具有國民教育系列專科或專科以上學曆(相同或相近專業)者。爲保證專科與本科的銜接,非本專業畢業的學生,需按照教學實施方案的要求,進行相應課程的補修。
專科:具有高中或同等學力(中專、職業中學、技校)者。
二、招生報名辦法
學生報名時應提交畢業證書原件和複印件、兩證複印件(複印在一張A4紙上)兩份,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三張(背景爲藍底或白底的近半年內正面免冠彩色證件照,電子照片格式要求:大小20-50K之間,像素480*680(寬*高)jpg格式),並填寫招生報名登記表。
三、招生計劃
1、在认真做好社会需求和生源调查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办学条件和能力,实事求是地申办招生計劃。
2、招生計劃是招生规模的依据,在招生过程中,学校根据招生的实际情况向甯夏開放大學汇报,及时调整招生計劃。
四、招生宣傳
招生宣傳以國家開放大學和甯夏開放大學有關開放教育招生文件精神爲依據,不得超出規定的範圍,必須將開放教育的有關政策、要求和方法講清楚。
五、入學資格審核
1、入學資格審核,按照規定的入學資格和條件,對學生的學曆證書進行初審驗證後報甯夏開放大學複審。
2、必須嚴格掌握入學條件和標准。
凡學生在入學資格審核工作中弄虛作假的,一律不准入學;已經入學的,要注銷學籍;已經畢業的,要取消畢業資格;違反法律的,要依法追究責任。各級工作人員在入學資格審核中徇私舞弊的,一經查出,對有關責任人要嚴肅處理。